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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我的創新DNA》實 務應用創意競賽

最後更新日期:2018-10-01

緣起

本活動源起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以主辦之「數位關懷普及計畫」,由於偏鄉中小企業資通訊取得不易容易產生數位落差,為使偏鄉企業提升數位素養、應用在地資源、擁有更多年輕意識與數位化能力,特舉辦產學合作競賽,期望透過學生的創意與發想,給偏鄉企業帶來全新的衝擊。 本次競賽邀請曾參與過計畫之企業參加,由企業來出招,學生來解題的方式,共同為偏鄉企業找到突破現況的關鍵因素及作法,注入活力與創意,讓偏鄉中小企業更具競爭力,帶給消費者更便利、創新的消費感受。

一、競賽簡介

台灣偏鄉需要你的創新DNA!

     你知道DNA代表的意思嗎?DNA指的是透過引導實務經驗的方向(Direction)、敏捷(Nimble)的思考、創意的活動(Action),來幫助偏鄉企業體驗數位價值。如果你靈魂深處也燃燒著創新的DNA的話,歡迎你拿起滑鼠,參加《我的創新DNA》 實務應用創意競賽,地方的企業需要你的創意!

 

二、參賽資格

  • 參賽資格:限高一到研究所的在學學生(不開放在職專班報名),以團隊為主,每個團隊 3~5 人(至少3人,不含指導老師) 。
  • 參賽團隊可跨年齡層與學校組合,決賽時參賽團隊每一位成員皆需攜帶學生證以利進行資格驗證,未攜帶者取消資格
  • 團隊需指定一名指導老師,老師可指導2個以上的團隊。

三、提案方式與組別

參賽時將依照企業提出的問題分為「科技應用組」和「產品創新組」:

(一)「科技應用組」:

企業對資通訊科技工具應用不熟悉,導致無法跟上時下流行的做法,包含使用Line@、Line貼圖、直播、影音、募資平台...等,透過學生協助規劃,此組乃協助其企業運用資通訊科技於營銷發展。

(二)「產品創新組」:

企業由於產品或是行銷、銷售方面發生難以解決之問題,藉由學生之創意發想解決營運痛點。

1.產品行銷、售價、進貨、套裝商品、擺設、陳列商品…等問題

2.產品商標或是其他包裝設計發現問題,例如:未標明食品認證、原料、賞味期限或無真空包裝處理…等問題,導致產品銷路不佳。 

 3.透過開發新產品,例如特殊口味的冰淇淋、芒果口味的鳳梨酥…等等。

四、活動流程

【時程總覽】:

【媒合階段】:

 

(一)  先報名後繳件:參賽團隊於報名後先繳交「團隊專長履歷表」,參賽團隊可投遞團隊專長履歷表於多家企業,不限定只能投一家企業。繳交期限至10/4 16:00止

(二)  企業媒合:企業將依參賽團隊所送「團隊專長履歷表」,自其中選出至多3隊期望合作的參賽團隊,媒合後結果將公布於官網。

(三)  參賽團隊媒合:參賽團隊依照企業媒合結果,挑選期望合作之企業,參賽團隊僅可挑選一個合作企業。

(四)  公布媒合結果:10/12(五)於官網公布最終企業與學生的媒合結果,此時執行單位將會發送E-mail通知給企業與團隊,讓雙方彼此取得聯繫,企業與參賽團隊交心、溝通或訪談後製作規劃簡報,繳交期限至11/1(四)11:00止。

(五)  注意事項:

1.參賽團隊若未被任何企業選上視為媒合失敗,將不列入初選。

2.填寫報名資料時,如「未勾選」已確認報名,則可在10/4號前無限次更改參賽團隊履歷;若「勾選」已確認報名,則無法修改履歷,系統會將你的參賽團隊履歷優先寄給企業審閱。

【初審階段】:

(一)初審評選 

由評審委員依參賽團隊繳交的執行規劃簡報進行評分,其結果佔總分的90%,另外10%則由企業評分。

(二)初選結果:將於11/12 下午6:00 公布名單於網站,「科技應用組」、「產品創新組」至多各入選15組團隊進入決賽。

(三)評分項目:

【決賽階段】:

(一)新知工作坊:

    為了讓團隊能抓住競賽的重點,將於11/17(六)舉辦工作坊,透過這個難得的機會,我們邀請了專業的講師來授課,讓參賽團隊能學習到產品設計與科技應用的新知,並邀請去年冠軍隊伍到現場做心得分享,活動最後,會再次說明決賽執行的重點與相關資訊。

(二)計畫實作:

    11/12(一)~12/13 (四)參賽團隊與媒合企業配合,依照規劃簡報進行實作。為期一個月。至遲於12/13(四)前繳交決賽簡報檔。

(三)決賽暨頒獎典禮:12/15(六)

1.經初選入圍者得進入決賽,為競賽之公平性,每一位出席團隊成員皆需攜帶學生以證驗證身分。

2.團隊需於 12/15決賽當日至現場簡報,現場將提供單槍投影機及簡報筆。

3.鼓勵創新創意呈現方式不拘,例如短片、動畫、類短片、實作成品、現場話劇、歌舞等皆可。

4.決賽將由現場評審委員評分,選出得獎者並頒獎。

5.決賽場地將會提供每組參賽團隊佈置空間,請於決賽時攜帶道具或器材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擺設佈置,佈置內容以呈現團隊精神及執行成果。

(四)評分項目:

五、獎項

科技應用組:

  • 第一名(乙名):NT$70,000 元 + 指導老師 NT$10,000 元
  • 第二名(乙名):NT$55,000 元 + 指導老師 NT$8,000 元
  • 第三名(乙名):NT$40,000 元 + 指導老師 NT$5,000 元
  • 佳作(若干名):依評審委員評定頒發,每名頒發奬金 NT$8,000 元

產品創新組:

  • 第一名(乙名):NT$70,000 元 + 指導老師 NT$10,000 元
  • 第二名(乙名):NT$55,000 元 + 指導老師 NT$8,000 元
  • 第三名(乙名):NT$40,000 元 + 指導老師 NT$5,000 元
  • 佳作(若干名):依評審委員評定頒發,每名頒發奬金 NT$8,000 元

佈置獎:

  • 佈置獎(若干名):決賽當日將依參賽團隊所佈置的成果展示進行評選。每名頒發獎金NT$5,000元。
注意事項:
  • 本活動獎項為7-11等值禮券。
  • 7-11禮券適用區域:統一超商、統一星巴客、統一渡假村、統一多拿滋、康是美藥粧店、21世紀風味館、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樂清DUSKIN、台灣上都餐飲、統一時代百貨、酷聖石冰淇淋、聖娜多堡麵包、聖德科斯、BEING spa 、統一健身俱樂部、速邁樂加油中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Afternoon Tea。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以下同) 20,001 元以上,需預先扣繳10% 稅款(外籍人士需扣繳20% ),領獎時需現場繳納,故獎金發放時會預扣 10%,獎項由執行單位代為發放,得獎者需先填寫報稅相關單據

六、企業權利與義務

(一)提供活動所需資料之義務

企業應提供本次活動所須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以利競賽進行。

(二)配合參賽團隊訪談之義務

企業於活動進行期間,有義務協助提供參賽團隊相關需求及諮詢服務,幫助參賽團隊了解企業問題,進行解題。

(三)配合媒合執行之義務

企業應配合活動進行,於媒合期間內由參賽團隊中至多挑選三組進行媒合作業,待參賽團隊確認合作企業,即完成第一段媒合作業。

(四)與參賽團隊交心之義務

媒合成功參賽團隊與企業依主題進行交流討論,企業應與參賽團隊配合,共同討論企業問題與解題方式,並協助提出參賽規劃,並於規定時間內繳交文件。

 

 

 

七、參賽注意事項

 

(一)完成報名即視為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協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二)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承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承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協會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三)未成年人參加比賽,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獲獎後若承辦單位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簽屬需求,得獎者有義務提供,若無法提供之得獎者,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

(四)本活動獎金為7-11等值禮券。本競賽獎勵為等值禮券,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需預先扣繳10%稅款(外籍人士需扣繳20%),領獎時需現場繳納,得獎者需先填寫報稅相關單據。

 (五)參賽者需保留繳交企劃案之原始檔案,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企劃案原始檔案給執行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mail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執行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

(六)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包含音樂)擁有合法著作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執行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如執行單位因此受到損害,參賽者應負擔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七)執行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執行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八)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提供退件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九)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執行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之權利。

(十)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執行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執行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十一)所有參賽之作品,執行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十二)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們可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協辦單位將以系統後台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成功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客服信箱(2018cisa@bhuntr.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23:59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 23:59 以前反映至客服信箱,協辦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十三)執行單位有權於資格審階段,先行將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篩選,未符合活動辦法之影片將無法進入決賽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十四)參賽團隊對企業主應遵守商業保密條款。

(十五)競賽過程中禁止造假、偽冒、盜用他人之圖片,違者獎金取消負法律上之責任。 (十六)執行單位保留所有競賽內容修改調整之權利。

(十六)參賽團隊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競賽規範及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